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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爆型防爆控製箱標準
  • 發布日期:2024-04-03      瀏覽次數:935
    • 隔爆型防爆控製箱標準

      本文件規定了用於(yu) 爆炸性環境的I類,Ⅱ類和Ⅲ類設備(全部EPL)的設計和結構要求。

      注4:對於(yu) 按本文件設計和製造的特定設備保護級別(EPL)的設備,通過采用附加措施,在需要具有更高安全等級

      EPL的區域中使用並不罕見。這些措施包括例如惰化、抑爆、泄爆、耐爆,或例如通過稀釋、排放、監測和關(guan) 閉。這些措施在本文件的範圍之外。

      本文件是對GB/T 3836.1-2021通用要求的補充和修改,如表1所示。當本文件的要求與(yu) GB/T 3836.1-2021的要求有衝(chong) 突時,對非電氣設備應用而言,本文件的要求優(you) 先。

      本文件由以下專(zhuan) 用防爆型式標準補充或修改:

      GB/T 3836.29 爆炸性環境第29部分:爆炸性環境用非電氣設備結構安全型“c”、控製點燃源型“b”、液浸型“k”;

      GB/T 3836.2爆炸性環境第2部分:由隔爆外殼“d”保護的設備;

      -GB/T3836.5爆炸性環境第5部分:由正壓外殼“p”保護的設備;

      GB/T 3836.31爆炸性環境第31部分:由防粉塵點燃外殼“t”保護的設備。當非電氣設備采用防爆型式“d”“p”“t”時,考慮非電氣設備的性質及點燃源(見附錄A)。